士官学员课堂管理规定
为进一步完善课堂教学管理,保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,促进士官学员优良学风的养成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条正常操课管理规定
1、上课前,根据课堂内容提前做好课前准备。
2、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,保持仪容严整。
3、员工应认真完成每一堂课的各个教学环节,不得无故迟到,早退或旷课。
4、课前十分钟,以班为单位列队进入上课教室,由班长整队、清点人数、检查着装和教学用具、发布坐下指令。
5、严禁携带任何电子通讯设备。
6、因病或因事不能上课者,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并被批准,否则以旷课论处。如无特殊情况,不得事后补假。
7、禁止携带食物进教学区(饮用水除外),禁止在教学区内吸烟,不得将与教学无关的物品(如水杯、雨伞、手机、手提包、纸巾等)放置于课桌桌面。
8、上课铃声响后,由班长发出“起立”口令、向教师敬军礼,做课前报告(本班上课到课情况),待教师示意后方可坐下听课。
9、上课时,要求端正坐姿,戴帽者必须脱下帽子,帽子一律半折,放在座位的左上角,帽顶向上,帽徽朝前。
10、课堂上,要尊重老师,虚心接受教师指导,要严格遵守课堂规则和上课纪律,精神振奋,讲究礼貌,提问时,要举手报告,回答问题要起立,参加课堂讨论要做好充分准备,必要时拟好发言提纲。
11、课堂上,要集中精力,认真听讲、记笔记,不得睡觉,不得喧哗、谈笑、影响他人学习,不得做与该课程学习无关的事情。
12、如果对教师授课内容或方法有不同看法,不得随意打断教师的讲授,可以举手示意并经教师同意后起立提出,或者在课后反馈给教师,不得做出对教师起哄、喧叫等不礼貌的行为。
13、上课完毕,由班长发出(起立)口令,向教师致谢,经允许后,宣布下课,以班级为单位队列出教室。
14、实训时,应严守教室及实训车间(中心、室)各项制度操作规程。员工必须做的安全操作,听从指导,服从管理。
15、要爱护器材,保持卫生,注意节约,不得擅自使用仪器设备。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,要协助老师关好门窗、关闭电源。
第二条自习课管理
1、星期一至星期五自习课除有统一安排外,不得随意外出,须在教室或图书馆自行安排学习任务。特殊情况须履行请假手续。
2、自习课期间主要进行思想理论学习、开展主题班会、专业学习、工作讲评、知识拓展等,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。
3、要爱护公物、节约用电、保持好教室卫生,不得喧嚣或影响他人学习。
第三条操课管理规定
1、操课,主要进行军事技能、体能训练、队列会操、学唱军歌、国防教育等项目。
2、遵守军事训练纪律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旷课,有事有病请假,按规定办理手续。
3、尊重教官,服从管理;操课训练时不得私自离开训练场地。
4、军事动作标准、规范,往返途中应队列整齐、口号嘹亮。
5、早操和训练时,必须身着迷彩服(或便于运动的服装)和迷彩鞋。
6、关爱同学,加强团结,互帮互助,防止运动及伤害事故发生,有情况及时上报。
7、爱护公共设施,保持好训练场地的卫生。
第四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太阳成集团,自发文之日起实施。